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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倘知情  須負刑責賠償

蘋果日報 2015/02/02 00:00


【話你知】
葵青區發生無牌司機揸大膽車撞車受傷被捕。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司機無牌駕駛屬違法,引致傷亡時刑責自負,就算車主有購買保險亦不會獲賠償。
最高可判囚兩年
車主有責任保管自己的車輛,若其知情讓該涉案司機駕駛,車主亦要負上刑責及賠償,相反房車若是被人偷走,車主可免責。
意外中的傷者,可循民事向司機及車主索取賠償,倘若司機及車主無能力賠償時,保險公司需要墊支,然後再向司機及車主索回有關賠償。
「瘋狂駕駛」屬傷人罪的刑事罪行,比其他「不小心駕駛」及「危險駕駛」等交通違例控罪更嚴重。根據法例,「瘋狂駕駛」是指駕駛時作出故意不當或疏忽,可導致任何人受傷,最高可被判入獄兩年,並留有刑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