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先生問:我的大廈最近參加了市建局的樓宇貸款計劃,請問用於室內維修項目的金額有沒有上限?
答:室內維修項目必須經市建局核准為與整體大廈維修有直接關連之項目,原則上沒有上限,主要受總貸款及資助上限及整體大廈維修科款限制。
邱先生問:本人是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法團最近通過大廈維修工程,雖然大廈業主沒有收到法定的維修令,但本人希望藉此維修工程,拆卸大廈的僭建物,特別是那些附在外牆的僭建物。請問應如何開展有關工程?
答:首先,大廈法團應聘請認可人士為樓宇狀況進行全面勘測,包括確認整幢大廈的僭建物,並就相應維修工程和其他可以考慮的改善工程,以及初步的財政預算,提出建議。
可藉維修拆卸僭建
當勘察報告完成後,法團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交代報告的建議。在情況許可下,法團應取得業主的共識,藉大廈復修工程,一併拆卸違例建築物。
倘若有個別業主拒絕拆卸其僭建物,法團可以考慮諮詢法律顧問意見,並翻查大廈公契賦予業主立案法團的權力,然後根據法定權力,向那些在外牆或公用地方豎立僭建物,包括對結構組件作出違法改動的人士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