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珮兒昨稱於2014年9月在港大遇上被告時,被告稱跟她一樣讀經濟,要求交換電話,她心想「之後有機會可以交流下」便答應。二人僅在一起15分鐘,「連佢個樣都唔認得」。隨後一周,雙方有WhatsApp聯絡,被告約蒙外出,但她因母親不准她與陌生人出街而拒絕,更索性封鎖對方電話。但被告卻以不同的太空卡和facebook戶口試圖聯絡她,她也一一封鎖。
至去年蒙加入一間跨國銀行,被告用蒙名字估中其電郵地址,自此每天傳30多個電郵給她。蒙說,被告一直以來所發訊息及電郵內容均涉性騷擾及表示「會嚟搵我」,她略帶激動批評被告狡猾,「我都冇經常同佢WhatsApp聯絡,佢講到好似係識、係拍拖咁」。蒙坦言擔心安全已報警。案件編號:HCA1703/18
■採訪黃幗慧、撰文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