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被指襲警 辯稱僅上前拾眼鏡卻遭拉扯與警一同倒地

蘋果日報 2020/12/11 19:22

襲警伍兆康社民連成員6.9遊行

去年6月9日,103萬市民參與反送中大遊行,當日大批市民及遊行人士要求警方開放更多行車線,其間有社民連成員被指突然越過警方封鎖線,以肩衝撞一名警長的胸口,導致警長手肘擦傷及肩膀見紅。該成員事後被控襲警,案件今開審。辯方盤問該警長時指,當日被告的眼鏡遭另一警員揮手時弄至飛脫地上,被告走近警長只是為了拾回眼鏡。警長則謂沒有留意同袍曾碰到被告眼鏡,但否認誤以為被告衝向自己,故此才拉住被告。
案發時隸屬機動部隊B連第一小隊的警長34376伍兆康今供稱,當天下午3時許到軒尼詩道與堅拿道西交界值勤。當時軒尼詩道其中一條東行線已預留作緊急車輛通道,附近行人路也有市民聚集,伍和同袍負責架設封鎖線,以防市民走出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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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謝寄安
及至下午約4時半,行人路上市民突然停下,不肯前進,並與身處軒尼詩道西行線的遊行人士一起大叫警方開路,伍和同袍則勸喻市民不要停留。其間身穿黑色短袖衣褲及紮髮髻的被告謝寄安(26歲)將警方設下的封鎖線扯高,並彎身越過衝向馬路,繼而以肩膀撞向伍的胸口上方位置。伍倒地後背部貼著馬路,又以手護頭,被告則以背部壓著伍的胸口,「成個人瞓喺我身上面。」
未幾同袍將被告移走及制服,並和伍帶被告至灣仔警署。伍供稱,那時被告被值日官發現有傷,惟被告在查問下表示不用求醫,亦沒有投訴。
被問到被告撞其胸部的力度如何,伍起初表示「好難量化呢個詞」,並自言身高5呎9吋、體重145磅,在與被告相距不足1米的情況下被撞跌,「如果你問我個人感覺,我覺得嗰下力度都算幾大。」

事後沒有向醫生報稱胸口疼痛

伍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在被告扯高封鎖線一刻才留意到被告。辯方問伍,若被告真的如他所言般衝前,為何伍毫不感到痛楚。伍起初答稱,他倒地後集中注意受傷的手部,又承認事後沒有向醫生報稱胸口疼痛,只講述了案發經過。其後伍同意辯方所指,如果受到正面衝擊,他理應有感覺,但解釋指當天他身穿反光衣及通訊機等裝備,這或是他感覺不到胸口痛的原因。
辯方聞言再指出,伍只是身穿單薄的反光衣,不可能卸走他所言的力度。伍同意,惟解釋稱其軍裝制服上有兩個口袋,他習慣分別放入記事冊及銀包。伍坦言不能百分百確定記事冊及銀包能否完全將此等力度抵銷,但相信那是他感覺不到胸口痛的原因之一。辯方質疑伍誇大形容被告步向他的動作,實情是被告只前行了一、兩步,被告根本沒有衝向他。伍對辯方所指一概否認,但表示雙方或相隔一、兩步的距離。

當時沒有即時大叫襲警

伍在盤問下稱,看不到被告戴上的眼鏡被同袍用手「揈走」,亦沒有留意該幅眼鏡曾飛脫到他身旁地上的一幕。辯方指出,被告走到他身邊只是為了拾起眼鏡,伍答稱那是辯方的說法,他沒有意見。辯方再指,伍誤以為被告當時衝向他,於是雙手拉住被告。伍否認辯方所說。
辯方指出,伍案發時沒有大叫襲警,他事後才得悉同袍以襲警罪名拘捕被告。伍同意。至於伍是否順應同袍說法,事後才指稱被告襲警,伍只謂同意事發時沒大叫襲警,並聲言要維持現場秩序,於是在確定沒有市民衝出馬路後,才向上級匯報案發經過。
辯方再指,被告低頭彎身拾起眼鏡,根本看不到伍。伍對此表示不同意。辯方亦指,以被告的身高,即使被告確曾向前彎身,也不可能撞到伍所稱的位置。伍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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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偵緝警長梁楚維(右)
港島總區重案組偵緝警長梁楚維供稱,當日眼見被告倒地並以背部壓住伍後,上前將被告拉開,其間被告曾向行人路上的人群高喊:「出嚟!出嚟!」並將雙手攤開及有所示意。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2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3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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