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ngelababy】偷閨蜜證件買iPhone 靚女網紅遭判刑
小Angelababy網紅馬韋伶
有「華裔界的小Angelababy」之稱的台灣知名網紅女主播馬韋伶,去年11月缺錢花用,竟趁蕭姓閨蜜到他住處借宿時,偷走蕭女的身分證、駕照申辦行動電話續約並取得價值32,800元新台幣(下同、約8,457港元)iPhone 7 PLUS玫瑰金手機,再以29,000元(下同、約7,478港元)賣出牟利,被依竊盜等罪起訴後,還騙法官已和電信公司和解,今被新北地院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24萬元(約6.2萬港元)。
有吸食毒品前科的馬韋伶(30歲)曾在加拿大讀書,回台灣加入某女子演藝團體集訓,再轉投入網路直播工作,因外形亮麗一度走紅,並贏得「華裔界的小Angelababy」稱號。
判決指出,去年11月25日馬女趁蕭姓閨蜜借宿她家,偷走蕭女的身分證及機車駕照,6天後到板橋的遠傳電信以蕭女證件辦理門號續約,免費取得價值32800元的iPhone 7 PLUS 玫瑰金手機,再以29000元賣出。
檢方偵辦時,馬女一度拒不到案遭通緝,起訴後又沒出庭再遭新北地院通緝,直到今年10月初,警方逮捕暴力討債、教唆販毒的竹聯幫雷堂副堂主房立勳,發現房妻馬韋伶也在場,才將她一併緝捕歸案。
離譜的是,法院審理時,馬女竟還斗膽欺騙法官,說她已經和遠傳公司達成和解,結果遭法官戳破謊言。法官考量馬女2014年曾吸食毒品,遭台北地院判處4月,已用12萬元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再犯本案已屬累犯,今判她8月徒刑,可用24萬元易科罰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