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堅稱沒有隨地吐痰,與食環署人員理論期間,附近30多名市民包圍食環署人員及起哄,兩人員向警方求助;警員到場調停後,梁仍非常不滿,指無端被屈隨地吐痰,同時有證人證明,稍後一行人往北河街市政大樓的食環署辦事處投訴,要求撤銷控罪。
食環署發言人稱,該署人員昨晨在鴨寮街公廁外,發現一名男子隨地吐痰,向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該男子要求撤銷,該署會作出跟進。如果違例人士對指控有爭議,並在定額罰款通知書發出21日內沒付罰款,當局會郵寄繳款通知書,要求違例人士10日內繳款,或就該項罪行的法律責任提出爭議,並在指定期限內以書面通知當局,當局會向法庭申請發出傳票,安排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