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居於大埔新峰花園,日前她帶同三歲女兒及家中傭人往會所的室內泳池游泳。其間她發現女兒於按摩池險些遇溺。當時她已即時從隔鄰的大池衝過去,並向救生員大呼求助,但並無職員前來協助。
家長拚命衝前搶救
她指該室內泳池地方不大,當時只有一個救生員站於大池的另一邊,惟對她的呼救並無反應。
她不滿地表示:「好彩個女𠵱家冇事,但浸親可大可小嘛。當時都冇救生員過嚟幫我,我惟有自己游過去,可能我心急,由大池跨過按摩池重撞親隻腳,瘀咗幾撻。」後來經她投訴後,始有職員代她報警,並陪同她們往醫院檢查。
管理新峰花園的信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市場及公共傳訊經理李世樑函覆,該公司所聘用之拯溺服務公司於事發當天派駐當值的兩名救生員,均持有香港拯溺總會認可的拯溺證書,符合專業資格。
事發時,其中一名救生員適逢如廁,另一名則在泳池入口旁當值並處理核對入場證之工作,以致未能迅速趕往協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