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男嘆麵】違反隔離令「偷食」斷正 林作:港人被傷害得更深

蘋果日報 2020/03/24 10:52

杜汶澤林作強制檢疫令播毒

全球努力抗武肺,港府除了離奇出「限酒令」外,上周四(19號)起對所有入境人士實施強制檢疫令,抵港人士須戴電子手帶,作14日強制隔離,但措施實施竟然出現連番甩轆,有隔離者回港逾40小時仍未成功啟動App,更有人漠視檢疫令公然戴手帶外出用膳,無視規定外出,港府一直堅拒讓回港人士入住檢疫中心,令社區成為病毒溫床,有機會到處「播毒」。
杜汶澤昨日於facebook留言:「柒婆一講到人哋偷走出去食車仔麵就喊,你話佢幾睇唔起車仔麵吖!『點解唔係炸子雞?點解要係車仔麵?點解呀?』」
而林作則在IG留言:「我以現實角度同大家補充:當你攔截這種人的時候,會有警察反告你嗎?而這種罔顧法紀的人,會懂得民事索償你嗎?他們又會有任何人身傷害可以攞嚟吿你嗎?還是香港人被這種人傷害得更深?」
今日凌晨有一名年約20歲戴電子手帶的男子,偕數名友人在荃灣路德圍一間車仔麵店內食宵夜,食客發現立刻報警,衞生署亦派員到場跟進,衞生署職員穿上保護衣到場,替男子測量體溫,經多次耳探測試,發現男子體溫過高發燒,立刻召救護車到場,將男子送院;昨晚亦有人拍到一名女童與一名中年男子於沙田一間日式餐廳用膳,片中一名年約十多歲的女童戴一條藍色隔離追蹤手帶,與疑為其父親的男子用餐後結賬離開,被其中一名食客見到,批評二人行為自私,該店會停業一日進行全面消毒,並要求員工檢查顧客是否隔離人士。
對於林作籲用「公民拘捕權」,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條第(2)款,「任何人可無需手令而逮捕任何他合理地懷疑犯了可逮捕的罪行的人。」網民認為並不適用,稱違反隔離令最高可判處監禁是6個月,但容許「公民拘捕」的可逮捕罪行所指是可判處超過12個月監禁的罪行,嚴格來說不屬於可拘捕罪行,沒有CPO s101保護,公民拘捕的話可能構襲擊,所以市民還是交給有關當局處理。
-----------------------------
第三屆最港電影大獎
按此立即投票
-----------------------------
【武漢肺炎】專頁
全民自救 抗疫資訊盡在《蘋果》
empty
林作今日貼出父女到沙田一間日式餐廳用膳,女童手戴藍色隔離追蹤手帶。(IG截圖)
empty
網民反駁林作,指不可以用公民拘捕。(IG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