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事與願違。先別說團購賣的,質素如何;據我觀察,許多團購賣的,都是服務。估計是商戶希望客人一次生,兩次熟。所以,團購的商戶搞過一次之後,通常不會在短期內再搞。真正賣東西的,也有用團購去打響品牌。不過,無論是那一種動機,都可以肯定,商戶都不可能長期減價益街坊。另外,本身生意已經夠好的,也不會搞團購。換言之,消費者總不應天真的以為,可以經常又平又靚又正。
最重要是,團購的生意模式,對商戶的找數期夠苛刻。一般而言,交易完成後,收入要分兩次,差不多要大半年才過數。對小商戶來說,有其他的方法去推廣,也不會用團購。據說,不少搞過團購的商戶,說怕怕,這輩子也不再作賤自己。
Groupon剛剛公佈第二季的結果,收入增長放緩,股價,也被放血。說到底,做買買賣賣,除了買多少,也要看賺多少。一味只知多多多多地去做,蝕也做,就像第一次科網泡沫,很難長久的。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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