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殺無赦?】李家超拒評稱按程序處理 民間逾萬聯署促何君堯辭職

蘋果日報 2017/09/20 10:20

何君堯李家超公安條例人權法殺無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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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上周日在公開集會中揚言要對港獨支持者「殺無赦」的事件鬧大,警方稱接獲有人報案,交由港島總區刑事部公眾活動調查,暫時列作求警調查處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早上啟程前往北京訪問前拒絕評論個案,只稱只道有人報案,會交由警方按既定程序處理,但強調任何人行使言論自由都有義務遵守一定限制,包括要尊重他人權利及聲譽,更不可危及國家安全和公眾秩序。
李家超表示,《人權法》或《公民及國際權利公約》都有講明行使言論自由既有權利亦有義務,「限制係要尊重他人權利,同埋佢嘅聲譽,亦都包括唔可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眾秩序、危害公共衞生,甚至係風化,所以我哋喺表達自己意見嘅時候,應該尊重對方。」
屯門社區網絡就發起網上聯署要求何君堯辭任立法會議員、屯門區議員和嶺大校董的職務。組織在facebook表示,聯署短短兩日已有逾1.3萬人參與,批評作為律師、雙料議員及大學校董的何君堯以冷血惡毒言論,意圖煽動社會大眾以至學生認同殺戮風氣,破壞社會穩定繁榮,更將仇恨蔓延到校園,直斥何居心叵測,請警方執法,以維護法治社會。
根據《公安條例》第17B條列明,任何人在公眾聚集中用恐嚇性、辱罵性等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擾亂公眾秩序,即屬犯法,最高刑罰為監禁12個月;第26條亦列明,若鼓吹以暴力殺死或傷害他人身體即屬違法,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監禁2年,若循公訴程序定罪,更可判監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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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任何人行使言論自由時都要尊重他人,不得發表危害國家安全和公眾秩序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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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社區網絡」網上聯署要求何君堯辭去立法會議員、屯門區議員和嶺大校董的職務,有至少1.3萬人聯署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