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批評吳斌06年出訪英國時,沒有接受大會安排的免費住宿,反而花了一萬元租住酒店。吳斌昨日就指控提出新解釋,他憶述當時遇到突發事件,因此遲了回覆主辦機構是否接受住宿安排,直至後來他決定出席,再查詢免費住宿時,對方說經已額滿。他不排除這是當地機構為吸引他出席活動作演講嘉賓的手段。吳斌並反駁傳媒報道指他入住豪華酒店,「呢間酒店呢,個豪華離開事實太遠,連冷氣都冇,夏天好熱,畀咗兩把風扇我」。
審計報告批評公署只有55名員工,卻租用面積達1.2萬平方呎的辦公室,比政府標準多出4,220呎,平均每名員工獨享200多呎。吳斌回應指,當時以為會增聘人手,所以租用了較大的辦公室。他承認是太早作出判斷。不過他指出,新辦公室的面積比舊辦公室大,但租金只是舊辦公室的五成,反問「最重要係租金,定係面積?」至於公署未能如期處理投訴個案,吳斌指這涉及人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