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是環團「爭氣行動」前主席兼梅窩居民Christian Jose Lucien Masset,其代表律師陳詞指涉案地區屬海岸保護區,所傾倒的建築及化學廢料污染河流及泥土,損害自然環境及生態,導致棲息於當地的鳥類、水牛等被逼遷甚至死亡。申請人強調環保署的責任是保護環境,防止生態遭破壞,若署方在環境遭破壞後才作出檢控實屬太遲。
署方回應指法例訂明只要地主同意並依例申請,署方沒理由拒批傾倒廢料牌照。署方強調《廢物處置條例》條文屬近年新法例,又謂條文生效前棄置廢料毋須經署方確認,難以執法,相關條文訂立正為保護環境,一旦發現有人未經地主同意、或沒向署方申請,甚至違反許可規定,署方即可檢控。雙方完成陳詞,法庭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AL41/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