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日公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電視廣播(511)旗下無綫收費電視更改其收費電視牌照條件和承諾目標的申請,投資承諾由原來的50億元降至29.8億元,但維持提供5000萬元保證金。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考慮到其提出的支持理據,包括科技發展導致硬件價格下跌、近年市場轉變和原先高估用戶數目,故有理據接受其29.8億元投資建議。但局方認為沒有足夠理據支持完全免除無綫收費電視原來的目標承諾。
無綫於2000年申請收費電視牌照時,曾訂明15項承諾目標,當中只餘下1項未完成,即在牌照生效日起計78個月內(去年8月23日或之前)投資最少50億,相關履約保證金為5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