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市政府昨公佈,爆炸車輛屬「瑞安市瑞陽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該公司2003年成立,經營範圍為危險品貨運、代辦汽車上牌、汽車租賃等,註冊資本59.5萬元(約65萬港元),該公司由浙江瑞源燃氣集團控股,法定代表人為葉岩福。相關處罰訊息顯示,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瑞陽危險品運輸有10次行政處罰紀錄,共罰款1.41萬元(約1.54萬港元),包括未按規定檢測車輛等。
於2017年2月,該公司司機李發明及押運員張福相,押運100罐液化石油氣瓶,途中被執法人員截查,發現押運員張福相的證件為偽造。瑞陽危險品運輸以「未按規定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被罰800元。法律糾紛方面,該公司從2014年至2019年,涉及四宗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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