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600℃熱力引發閃燃
【本報訊】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崔志強表示,閃燃(Flashover)在每場火警都有可能出現,是消防員的噩夢,其所產生的強大氣流及高溫,會令身在火場內的人士處於高危境地。消防處資料顯示,當火勢增強,火場內溫度提升至逾600℃或以上時,所有物件都會自動燃燒。
內的有機物料會因火勢而分解出可燃性物質,過程中所產生的熱氣體,會向上升至天花再向平面擴散。理工大學消防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周允基補充,若這種熱輻射通量高達20kw/m2,加上火場溫度超過600℃,被分解出來的可燃性物質在得到足夠的熱量時便會燃燒,令現場每一寸空間,在一瞬間全部被烈火包圍。
中文大學化學系副教授何永成指出,今次火警現場為電鍍廠,充滿化學物品及其他酸性、有機溶液,不排除在遇上高溫產生閃燃時,會起化學作用,令現場的火勢、氣流等威力更大。
另一個令消防員頭痛的火場現象是回燃(Backdraught)。回燃多在火警發生的後期出現,當現場空氣不流通,可燃性氣體便會積聚,這些氣體不一定會着火。
消防處前處長兼工程師學會消防界別代表林振敏表示,當突然有大量氧氣引入火場,例如有人將門窗打開,室內空間就會暴燃起來,「有人俗稱呢個現象做搶火」。
先兆:現場氣溫突然飆升
自保方法:一旦出現閃燃,立即伏下,找物件掩護
撲救方法:以窒息法撲救,射水時要一放一收,切忌噴出大量清水,否則會被蒸氣灼傷
資料來源: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崔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