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男生行為失控多次偷竊今再判感化 官籲要積極處理問題

蘋果日報 2018/06/27 12:06

偷竊嶺大學生黃朗熙

自小已被確診行為失控、曾賭波輸數萬元的嶺南大學男生多次偷竊,去年第三度被捕後3個月,再因偷取便利店朱古力餅被控。本身就其他盜竊案身負感化令的男生早前承認盜竊罪,今再被判接受12個月感化令,與其他感化令同期執行。裁判官寄語被告指他將會離開大學,應積極處理問題,融入社會。
辯方早前求情時曾透露,被告黃朗熙(20歲)自少已被確診行為失控,早於2009年接受心理評估及治療,患有此病人士較難控制衝動行為,做事不想後果。辯方今指,心理專家報告認為被告康復進展正面,但感化官則關注被告被捕最初採取不承認態度。辯方解釋,被告犯案時剛服完感化令,因害怕監禁,加上誤解法律,以為將偷取物品放回原處不構成罪行,結果口頭否認犯案。在索取法律意見後,被告終承認犯錯,現已反思。
裁判官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已減少兼職工時,多花時間在學校及教會上以建立社交關係,價值觀顯示出正面轉變。但裁判官指案件有獨特及嚴重之處,被告事敗後回頭將貨品放下,加上口頭否認,顯示處理手法不成熟。考慮所有情況後,裁判官認為感化仍未至於「行不通」,不同意感化官建議被告還柙,故判處全新的感化令,與被告今年1月被判感化兩年半的命令同期執行。
在嶺大就讀人力資源管理學系二年級的被告黃朗熙,早前承認盜竊罪,指他去年12月10日在黃大仙地鐵站內的便利店,偷取兩盒合共價值35.8元的朱古力餅乾。
【案件編號:KCCC526/18】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