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自去年8月14日於北京因涉毒被捕,一直拘留在東城看守所近5個月,案件今日終於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第二院審理。成龍與林鳳嬌俱未有現身。
公訴人在起訴書中建議本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祖名及辯護律師對此表示同意。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祖名表示無異議,並自願認罪。
10時52分,審判員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祖名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審判員宣佈退庭,祖名被帶出法庭時,向審判員、公訴人鞠躬致敬。
之前有內地律師猜測祖名應獲判11個月左右,緩刑機會微。根據內地法律,祖名只有一次上訴機會。而成龍去年底接受新華網專訪時,曾表示:「如果房祖名坐一個禮拜就出來,大家會怎麼看成龍和房祖名?」又表示曾叮囑律師,不要試圖縮短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