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快必擾星島活動案下月裁決 官懷疑遭人庭上偷拍
梁國雄譚得志星島文娛中心規例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以及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票控妨礙使用文娛中心案,案件今午續審,代表梁的大律師郭憬憲指,午飯時間獲梁告知仍身在立法會,根據《裁判官條例》,梁可由律師代表出庭,而梁亦無任何擔保條件,故聆訊繼續。雙方結案陳詞完畢,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裁決。
代表譚得志的大律師鄭愷晴結案陳詞,採納郭早前的陳詞,並指《文娛中心規例》有關條文及控罪所指的「妨礙、干擾、騷擾、煩擾」字眼,若套用到示威活動上就是違憲,而本案場地屬公用地方,公眾可持票入場,案情亦沒指兩被告不是持票進場,故兩人不是入侵者,在公眾地方有權利示威。
裁判官杜浩成反問,其說法是否表示所有文娛中心的所有活動,包括粵劇及大學戲劇表演,都要開放給示威者示威。鄭回應稱《規例》下有其他條文賦權予康文署經理,請示威者離場。
鄭又稱,控方案情雖指出在場職員曾勸止兩被告,但沒證供顯示有人表明身份並叫兩人離場,是否可以演繹為容納被告的行為。杜官聞言謂:「可以容納到,就唔會勸止啦?會唔會牽強咗少少?」杜官又質疑,若有人「好忍得」,如何受滋擾都不作出反抗或報警,是否就代表滋擾者的行為沒有犯法。
另外,在鄭陳詞期間,杜官突指公眾席有人向他舉手機數次,懷疑是旁聽的「美國隊長」容偉業拍攝他。庭警檢查容的手機後,證實他並無在庭內拍攝。杜官要求旁聽人士不可再擾亂法庭,又指舉機對着裁判官是「好冇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