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資料顯示,本港去年及前年各有1,000人移民加國,較2011年的700人急升四成,但仍遠遠不及05年的1,900人。加政府已向國會下議院提交法案,今次是移民法例77年實施以來首次修訂。以往新移民必須在四年內住滿三年才能入籍,其間毋須納稅。申請者也可在傳譯員協助下完成加國知識測試(knowledge test),修例後須自行以英文或法文完成測試。詐騙移民申請最高罰款由1,000元加幣暴增至10萬元加幣(約70萬港元),刑期由一年延至五年。當局又把移民申請由三個步驟簡化至一個,期望明年度可清理現時積壓的個案。
加拿大移民部長Chris Alexander強調,加國公民在該國享有權利和機會,並應履行義務和責任,冀藉修例向外界宣示,移民政策的對象是計劃在加國永久安居的人,「只有一個途徑去了解加拿大,就是在這國家直接體驗生活。我們深信修例反映加拿大人的意願」。不過,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Catherine Dauvergne批評,修例有違加拿大文化多元的方針。現時加國移民主要來自亞洲,中國踞首,其次是菲律賓及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