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殺手】若無佩戴安全帶 乘客或不獲全數保險賠償
羅少雄拋出車外的士安全帶保險乘客
乘客如證實發生意外時無佩戴安全帶,或有機會不獲保險全數賠償。(資料圖片)
凌晨3時許沙田發生的士撞箭嘴車意外,男、女乘客同告受傷,現場消息稱兩名乘客疑未有佩戴安全帶,其中女乘客更飛出車外重創命危。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車主、司機及乘客必須清楚知道,乘客搭的士時依法必須佩戴安全帶;的士司機亦有責任提醒乘客戴上,如乘客拒絕,司機有權不開車或要求乘客落車。
羅少雄續稱,保險條款列明乘客要符合所有安全條例才受保障,如果證實乘客事發時沒有佩戴安全帶,屬於違反承諾,保險公司有權不處理相關乘客的第三者人命傷亡保險的索償個案,乘客須向保險公司解釋為何不佩戴安全帶。保險公司會研究是否接納有關解釋,如是乘客蓄意不佩戴或解釋不合理,保險公司可能要乘客承擔部份責任,乘客未必能獲得全數索償。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或要訴諸法庭。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龍分會主任杜燊棠表示,如因無佩戴安全帶而被拋出車外,實屬非常不幸。杜指出,業界司機經常因提醒乘客佩戴安全帶而觸發爭執,坦言「司機好難做」。他提醒,乘客如無佩戴安全帶被檢控,是乘客承擔法律責任,與司機無關。
杜燊棠透露,司機因佩戴安全帶問題遭乘客惡言相向的情況屢有聽聞,但相信檢控數字不多。他苦笑:「老人家會主動戴安全帶,後生可能侍住自己手腳快通常唔戴!」他呼籲業界當見乘客上車後無佩戴安全帶,應第一時間提醒對方;其次,乘客亦應自動自覺佩戴;同時希望警方加強突擊截查或警方電單車巡邏時加強監察,以增阻嚇性。事實上,乘客佩戴安全帶對生命有保障,如發生意外可將嚴重性及傷亡減低。
乘客如被發現乘座裝有安全帶的座位而未有佩戴安全帶,最高可被罰款5千元及監禁3個月。(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