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腳狗被拒絕了十七次,志願機構相信這是教人非常難過的一項「紀錄」。當熱切的希望一再落空,牠失望落寞的眼神,恐怕最鐵石心腸的人看了也要不忍。幸好在第十八次,三腳狗終於遇上擁有巨大愛心的領養者。
博愛平等,知易行難。
記得一個有關「疏忽」定義的判例,案情關於一位司機因為閃避流浪狗引致座駕失控撞傷行人。傷者告司機疏忽,指責他不該因狗誤人,司機雖然對傷者感到抱歉,卻是避狗不悔。
睿智的法官這樣理解問題:關鍵並不在於人還是狗的安全來得更重要,任何生命都是寶貴而應該獲得充分肯定的,疏忽與否的焦點,其實在於司機閃避流浪狗的反應有無過度,一個謹慎合理的駕駛者會否作出相同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