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及科技局周前終於公布第二類互連規管政策,大字標題寫着:「政府零八年全面撤銷電訊第二類互連措施」,嚇了筆者一跳。
次日看報章,不少報章標題也跟足政府,以「全面撤銷」定調,並且傾向認為電盈已經勝了一仗,說「電盈首嘗甜頭」,電盈主席李澤楷也說「撤銷第二互連對改善現行電訊政策是走出正面第一步」,政府算是畀足面電盈。
仍設「必要設施」安全網
事實上,政府所謂的「撤銷電訊第二類互連措施」,背後的一大條件是有「必要設施」這個安全網;必要設施就是「那些由於技術或經濟原因不能鋪設第二個客戶接達網絡的樓宇」,會繼續保留強制第二類互連,這類「必要設施」佔的比重更高達20%至25%的住戶。
如果筆者沒有理解錯誤,必要設施的互連要求是無限期的,換言之08年後仍有為數不少的電話線(可能高達25%)是以互連形式存在;若然4條電話線仍然保留1條可作無限期的第二類互連,又豈能算得上是「全面撤銷」?顯然政府在玩文字遊戲。
電訊管理局內「心戰室」仝人部署這着棋也算巧妙,以「全面撤銷電訊第二類互連」定調,擋了電盈來勢洶洶的全方位猛力施壓;但「魔鬼卻在細節裏」,電訊管理局仍然掌握必要設施的審議權這把「尚方寶劍」──若然有公眾投訴樓宇缺乏競爭,該局就乾脆把該樓宇定性為「必要設施」,堵住了投訴人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