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進一步調查發現,綠茵餐廳向批發商購買魚塊時,生產商合興將有關鯰魚魚塊假稱為龍脷魚塊,餐廳經理取得該批魚塊後,製作成食品並虛假宣稱為石斑飯,售予顧客。有關食肆經理及食品批發東主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食品作售賣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罰款4,000元及6,000元。
本報曾致電綠茵餐廳及合興香港查詢,餐廳職員指負責人不在,合興辦公室電話無人接聽。記者昨晚以顧客身份向綠茵餐廳職員查詢,對方表示芝士石斑飯已改為芝士魚塊飯,售價下午茶時段為41元,晚飯時段53元。
香港餐務管理協會主席楊位醒表示,龍脷魚一般較大條、厚身,因沒有骨,酒樓用得多,可製作煎魚扒,西餐廳亦喜歡用作製作魚卷。鯰魚則生長較快,肉質較粗糙,且沒有魚味,故做法一般都要炸香、調味。
他指,論肉質,龍脷魚肉「一條一條」,條理相對分明,但一般人難以分辨。熟手的廚房員工可靠經驗分辨兩種魚,因為龍脷魚較長身,呈方形,鯰魚則較短和闊身。價錢方面,他指進口龍脷魚塊大約50至60元一磅,鯰魚售價則便宜一半至三分之一,而石斑售價則貴很多。石斑的肉質黃白分明,而且富有魚味較易區分。
香港海鮮聯合總會主席李彩華稱,鯰魚主要來自外地,切片急凍運來港,酒樓和茶餐廳常用,肉色泛白較大片,而龍脷柳價格較貴,肉身有紋,顏色較啞,亦多由外地進口急凍龍脷柳。本港酒樓已很少使用石斑,一般以龍脷柳代替。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規定,消費者購買貨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商戶。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