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先生返港後,上月底到慈雲山順豐分店要求寄書到台灣,店員隨即稱要向店長請示,其後以涉及版權問題為由拒絕寄書,「佢話呢啲書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版權,所以就唔可以寄」。他不滿解釋,指有關書籍從正規書店購買,不存在版權問題。
三日後羅先生用啡色文件袋包裹書籍,再去順豐分店要求寄送,店員仍稱不可以寄送。羅先生質疑,凡是寄去台灣的物品都特別敏感,「我都覺得好唔尋常,你寄一樣嘢,你都未講係乜,你淨係講寄去台灣喎」。
最後羅先生在郵局順利寄出書籍。他指,平日有用順豐寄送物品,今次是第一次用順豐寄書去台灣,未料接連遭拒,「大陸寄唔畀,我覺得OK、正常嘅。不過喺香港寄(被拒),我覺得就太過敏感」。他慨嘆,順豐在大陸和香港處理手法一致,認為順豐昨日發聲明只是想挽救集團聲譽。順豐集團回覆,對於本報收到有港人投訴順豐拒寄書籍,公司會作出內部調查了解事件。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