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望撤銷離港限制 申請更改保釋條件遭拒

蘋果日報 2020/06/12 11:44

黎智英刑事恐嚇保釋條件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指於2017年維園六四祈禱會當天威脅一名男記者,意圖使對方受驚,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早前提堂時,裁判官批准黎智英以4,000元保釋候審,但不准離港並須定時向警署報到。黎智英早前到高等法院申請撤銷向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獲得批准。他今早再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要求暫時撤銷離港限制。法官李運騰拒絕申請,原因將押後以書面形式頒佈。
案件今繼續由法官李運騰處理。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及大律師許卓倫代表;控方則改聘資深大律師布思義。
黎智英被控於2017年6月4日晚上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事主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案件定於8月19日連續三天審理。
【案件編號:HCCP2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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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 (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