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指訛稱海外執業未必違法 是否處分何君堯由兩律師會決定
湯家驊何君堯律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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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出席政賢力量活動時,回應有關律師兼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自稱「新加坡和英國及威爾斯執業律師」一事,他表示即使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有執業資格,都要先取得執業證書,否則不能在當地執業。
何君堯於去年立法會選舉的宣傳單張上,聲稱自己是新加坡和英國執業律師。湯家驊認為此說法並不準確,指出如沒有執業資格而聲稱自己是執業律師,在香港是屬於刑事罪行,而發生在選舉中則可能是失實聲明。他提醒如要就提供虛假資料誤導選民而挑戰其當選議位,必須要在選舉後6個月內提出選舉呈請。
湯家驊又指出如何君堯聲稱在其他地方是執業律師,但沒有執業證書的話,未必違反香港法律。至於何沒有執業證書是否違反律師會或大律師公會條例,他表示應由該兩會自行決定是否紀律處分,並考慮他的行為是否會令該兩會蒙羞或受到損害。湯家驊稱,希望何君堯分清擁有執業資格與能否執業的分別。
對於「殺無赦」言論,他再奉勸何君堯應要自重,香港作為文明多元社會,不應公開用侮辱言詞攻擊政治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