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6名港大學生會職員亦撰信指本案不幸出現過激行為,但冀法庭不要忽略案發前的社會氣氛及種種前因。職工亦指非常熟悉兩被告,讚揚兩人富正義感,謙卑勤奮。
1973至2016年歷屆共105名港大學生會幹事聯署指,百年以來港大人一直關心社會和校政改革,充當捍衞香港核心價值的先鋒,而守護校園自主和學術自由是學生會一貫使命。兩被告是學生會領袖,出於愛校之心鹵莽犯錯,履行職責時行為超出市民可接受程度,並非為私利,相信會吸取教訓,而年輕人本來應免於擔憂。
現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黃政鍀提到,馮啟發他參加學生會推動校園進步,知道馮對所為深感後悔,本案對馮是煎熬。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強調此信顯示馮不但知錯,亦將所得教訓傳承給新的學生領袖,對港大發展十分重要,亦令法庭毋須擔心學生會日後再用與本案同樣不恰當的粗暴行為。數名港大教授求情指馮和李已吸取教訓,承諾會好好貢獻社會。
李峰琦大學宿友亦撰信,指李曾任宿生會幹事,舉辦探訪劏房活動和法律講座,讀書之外不忘關注弱勢社群。宿友亦指李為人平和溫馴,向來以自己的國家文化知識帶領朋友理性討論。教導李的法律系教授也指李是好學生,關心改善大學管治。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