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其實很難定義。我問過許多女人如何才感到被男人性騷擾,她們的答案,幾乎都是「對人不對事」。要是一個看得順眼的男人,即使在她們面前講黃色笑話,甚至摸摸手拍拍肩膀,她們也不覺得是被人性騷擾。反之,要是個看不順眼的男人,即使誠心誠意地說一句「你好靚」,也會引起一陣惡感,覺得被人騷擾了。
由此可見,做人順不順眼,是多麼重要。這個道理,對政府而言也一樣。
政府形象好,有甚麼差池,老百姓也容易原諒,甚至還會幫着說話(當然你也不能差池再差池)。反之,政府形象不好,讓人看不順眼,那就做甚麼事情,都好像在騷擾我。
董特首與其要搞一個甚麼「高層次的研究小組」,不如去找幾個公關高手,幫自己搞搞群眾關係,實惠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