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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宣佈資助中小學校幼園教職員產假延長至14周

蘋果日報 2018/12/18 11:27

產假施政報告教育局

今年10月林鄭月娥發表《施政報告》,建議延長法定產假至14周,政府部門率先試行。教育局今日向所有資助學校、按位津貼學校、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發出通告,公佈由2019年1月1日起,將合資格女性教職員的有薪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
資助學校核准編制內的教職員或以教育局其他津貼(即現金津貼)支薪的合約教職員,以及按位津貼學校與直資學校的教職員,如在緊接放取產假前已連續服務滿40個星期,其實際分娩日期或預產日期為2019年1月1日或之後,便可享有14個星期的有薪產假。教育局亦提供資源支持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延長教職員的有薪產假至14個星期。教育局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建議將法定產假由現時10星期增至14星期。在新措施下教育局會為學校提供津貼,讓學校申請發還支付相關代職人員的額外薪金開支。
教育局認為,延長有薪產假至14個星期可讓媽媽有更多時間照顧初生嬰兒,學校應讓所有員工知悉通告所列有關延長產假的安排並切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