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政府擬向輪候公屋逾3年住戶發放現金津貼 試行3年每月最多可獲$3,850
施政報告房屋署公屋現金津貼
政府提交的文件指出,1人住戶每月可獲1,250元,資助額最高的6人或以上住戶每月可獲3,850元。資料圖片
施政報告提出,由明年7月起向輪候公屋超過3年的市民發放現金津貼,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1人住戶每月可獲1,250元,資助額最高的6人或以上住戶每月可獲3,850元。計劃試行3年,涉及約80多億元開支,料有9萬個住戶合乎資格申請現金津貼。
公屋輪候冊現積累多達26萬宗申請,一般家庭要等5.6年才能上樓。特首林鄭月娥在上周三的施政報告中宣佈推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向非居於公營房屋、輪候公屋逾三年、沒有領取綜援及未被首次編配公屋的合資格二人或以上的一般家庭,以及長者一人申請者提供現金津貼。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最新文件顯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期3年,涉及約80億元。政府指出,試行計劃會根據一般申請住戶中,合資格家庭成員的數目發放相應的現金津貼金額,即參考今年7 月1日起生效的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並把該金額減半。
合資格的人士或家庭,當中一人的現金津貼金額為1,250元、二人則為2,200元,三人及四人家庭分別為2,650及3,000元,五人家庭則為3,300元。
政府指出,將盡可能簡化申請和審批程序,亦會盡量減少須提交的資料和證明文件。而房屋署計劃明年6月下旬向所有在明年7月或以前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一般申請住戶發出試行計劃的通知書和申請表,以及於明年 7 月下旬向所有將在明年8月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住戶發出試行計劃的通知書和申請表。合資格而又有意申請現金津貼的住戶,須向房屋署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以作處理。
當局指出,獲批核申請的現金津貼將會按月以銀行轉賬形式發放予一 般申請住戶的申請者╱其關連成員。房署指出,簡單個案預計需時約一至三個月處理,便可透過銀行發放現金津貼,署方目標是於 2021 年7月開始發放現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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