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安排最先由前特首梁振英2017年1月在他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當時說法是配合延遲退休年齡,但梁同年7月落任,由林鄭上場,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去年2月公佈林鄭政府首份預算案,於《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內、分為兩卷連同目錄及附錄逾1,100多頁各部門及基金開支賬目中,在總目170、即社會福利署賬目下,在2018/19年度特別留意事項中有「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一句,當時陳沒在演辭提及,派發予市民的單張也無提及這新政策。
另不少立會議員自2017年獲悉有關擬議安排後已多次討論,其中工黨張超雄及社福界邵家臻都在當年向梁的施政報告就安排提修訂,可惜遭否決。至去年預算案通過前,福利委員會及財委會都曾多次討論有關安排,跨黨派議員都曾表明反對。福利委員會去年初及去年11月都分別通過擱置相關安排的動議。
工聯會黃國健指,預算案有不同政策範疇,議員一般視乎大方向投票,「唔代表支持每項政策」,直言感到委屈。
■記者梁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