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實驗室技術員藏索帶噴漆脫罪 官:法庭同主控都唔能夠辯駁被告嘅解釋

蘋果日報 2020/12/15 17:39

索帶噴漆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網民去年平安夜在各區發起「和你shop」集會,有實驗室技術人員因藏有七條膠索帶、一支噴漆和三個打火機,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張天雁今裁決,指被告就所有搜出物件的用途均有合理解釋,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與非法集會有關,「法庭同主控都唔能夠辯駁被告嘅解釋。」最終裁定被告面對的兩罪不成立。被告在庭外表示:「多謝手足。」
報稱實驗室技術人員的李卓霖(24歲)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罪,指他去年12月24日在彌敦道近中間道犯案。
empty
被告李卓霖

警證供與閉路電視不符 法庭拒接納

警員陳曉光昨供稱,看見被告在現場頻頻回頭和急步走,「搭膊頭」將被告截停,惟被告欲逃走,故將他制服。裁判官張天雁今裁決時指,警員所描述的追捕過程與閉路電視片段有出入,法庭不會接納相關證供,因此只會依賴控方提供的片段。
被告昨自辯透露在港島一中學任職,噴漆是用於準備初中科學實驗用的黑色圓錐瓶;七條索帶是用於籌備聖誕日舉行的舞會;至於兩部打火機,則是給朋友的聖誕禮物,餘下一部打火機則自用。
在同校任科學教育總主任的莫姓老師今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解釋若按課本指引,準備黑色圓錐瓶的最適合方法就是「噴油」,又稱在學校曾見過被告用索帶綁電線。
張官指,涉案物品不是非法物品,均有多項合理用途,認為被告及辯方證人的證供清晰合理,並無內在不可能性,「法庭同主控都唔能夠辯駁被告嘅解釋。」張官亦指出涉案火機有包裝盒、價值逾400元,認為火機作為禮物的解釋合理。
張官又指,控方依賴現場片段提供的環境證供,顯示當時現場有人唱歌、高叫口號,惟拍攝背景均與被告被截停的地點時間有出入,因此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與非法集會有關。
由於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張官最終裁定被告面對的兩項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案件編號:KCCC1516/20】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