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頓及分判商中科華承建有限公司各被勞工處票控一項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有人墮下罪。受僱於分判商的傷者吳卓然昨供稱,去年8月12日晚上突接到禮頓通知趕工,要到旅檢大樓二樓地台做釘板工作。他發現伸縮安全扣不足,但找不到禮頓科文。他準備將安全帶綁在地台下的架時,跌落6米下的一樓,頭部受傷及左手手腕骨折,昏迷送院。吳續稱地盤安全設施不足,工人曾反映,但禮頓常「拖好耐」,「搞吓搞吓唔睬我哋」,又以伸縮安全扣為例,指10日中有7、8日是不足夠,有時10個工人只有3、4個伸縮安全扣。辯方指禮頓科文當時在地盤,質疑吳說謊,又向吳出示照片指現場有救生繩,質疑吳不小心。吳不同意,指照片是事發後拍攝,「我出意外後,(救生繩)係靜雞雞加上去」。案件編號:FLS1214、15/18
■採訪戴國輝、撰文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