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by的前代表律師韋智達表示,曾經六次邀請投訴警察課來他的辦公室為Veby落口供,但警方堅持落口供就要去警署。韋智達相信警方在拖延,「如果私人提訴不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就會失效」,批評警方將責任推給受害人。
另一位警暴受害人中大學生吳傲雪,在8.31太子站事件中被捕,被送往葵涌警署後,遭男警拍打胸部等性暴力。
10月初,她在與中大校長段崇智見面時公開身份指控警方,投訴警察課其後主動聯絡她,要求她提供更多資料。
吳傲雪至今仍未回覆,亦不打算向投訴警察課聯絡,「遭受過警暴嘅受害人,絕對唔希望喺來生之年,再見到任何香港警察,不論對佢哋嘅心理壓力,定刺激到佢哋當刻嘅回憶」。她認為投訴警察課成員都是警員,有偏私之嫌,不相信「自己人查自己人」的現存機制。
■記者陳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