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1換1」每月僅30宗 團體促放寬持車年期至1年
電動車運輸署舊私家車香港汽車及交通關注組
葉世雄(左)指政策原意是想市民換電動車,故應調低門檻,以提升車主換車意欲。左圖:李思潁攝、右圖:運輸署圖片。
政府年初推岀舊私家車更換電動車「一換一」的計劃,最多可獲25萬元稅項寬減。不過有團體批評計劃關卡多,要求舊私家車車主連續持有該車3年才換車的條件「離地」、打擊車主換車意欲,建議應把3年的條件縮減至1年。
據運輸署資料顯示,今年3月至11月,計劃的批核總數只有268宗,即每月平均僅得約30宗。截止今年9月,全港已登記的電動車有10,906輛。
香港汽車及交通關注組召集人葉世雄表示,今早與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等人,與運輸署和環保署代表會面,問到電動車「一換一」計劃的成效。葉引述環保署代表會上稱,不認同政策無成效,並指計劃為期3年,叫他「睇定啲先啦」。
葉表示,政策的原意應是想市民換電動車,故應調低門檻,以提升車主換車意欲。他提到,政府擔心導致二手車炒風的問題。但他認為車迷間從沒出現有關擔心,即使出現炒風,亦是代表減低燃油車的數量,符合政策目的。他續說,政府早前目標於2020年,電動或混能車會佔全港私家車數目達30%,與現時不足2%的數目,相距甚遠。
他又指,部份電動車的車主曾因事故需報銷車輛,但因欠缺稅項寬免,最終放棄買回電動車的念頭,建議計劃應涵蓋電動車。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有關規定是避免有人從外地或二手市場搜集大量舊私家車參與計劃從中圖利。據運輸署資料,截至今年3月31日,約18.6萬輛符合「已首次登記六年或以上」和「車主擁有車輛連續達三年或以上」的條件,料計劃於2021年3月31日完結前,約47萬輛能符合以上兩項條件,佔現時整體私家車總數約四分三。政府現時暫未計劃更改有關申請條件。
發言人又提到,政府沒有訂下個別車輛種類的指標,只概述2010年的公眾諮詢文件中曾提到,希望電動車能達到佔全港車輛總數達三成,而2011年修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也是在同一情況下,建議三成私家車泊位應提供電動車充電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