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包案首次提堂 謝霆鋒驚到手震

蘋果日報 2002/06/08 00:00


【本報訊】藝人謝霆鋒涉嫌串謀警員妨礙司法公正,昨於西區法院首度提訊,吸引逾百記者到場採訪,場面異常墟冚,混亂中謝霆鋒額角慘遭攝影機鏡頭所傷流血,身經百戰的他疑因未定神,進庭後表現異常緊張,滿臉通紅、手震不安,更不停用紙巾抹血迹,更要法庭職員為他「斟水」鎮定下來。 記者:羅宇光、陳曉薇、陳沛敏
謝霆鋒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引起全城哄動。昨晨九時許,謝霆鋒乘坐保母車到達法院門外,守候在街道兩旁的逾百名記者即蜂擁而上,包圍其座駕拍攝。謝霆鋒才踏出車門,情況即失控,十多名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亦束手無策,混亂中謝霆鋒被攝影機鏡頭擊中左前額三下,蹲在地上。

法官駁回轉庭申請
謝霆鋒衝破包圍步入第一法庭,坐在律師席後面位置,用手按着左邊額角,揮動另一隻手,不停向律師比劃受傷經過時顯得有點氣憤。謝霆鋒又要求法庭職員為他「斟水」定神,只見他握杯時手有微震,其間不停用紙巾按着傷口,抹掉滲出的血絲。
甫開庭,謝霆鋒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清洪,即表示昨晨才收到廉署的檢控文件,需時與控方及另一被告警員劉志偉的律師詳細研究,要求押後再訊。清洪又申請下次轉移另一法院提訊,原因是西區法院旁的街道狹窄,法院面積不大,謝霆鋒出庭必然吸引大批傳媒採訪,並稱謝霆鋒昨晨便因為場面失控受傷。
主任裁判官唐文否決申請,指該法院多次處理涉及社會激進人士的敏感案件,例如十六名在中聯辦門外示威被捕的法輪功學員,提訊時亦無引起混亂,毋須要特別處理本案。
應訊期間咬唇皺眉
應訊期間的謝霆鋒,表情豐富,不時咬唇、皺眉頭、唞大氣,全程更見面紅手震。
控方要求法庭頒令兩名被告不得接觸證人,不過遭大狀清洪反對,指證人當中包括與謝霆鋒共事的人,希望法庭只要求兩人不得與證人談論本案,獲法庭接納。
當裁判官下令宣讀控罪後,謝霆鋒即站立回答「Iunderstand」(我明白),其間用手緊握另一隻手,似在極力控制手震。反觀另一被告警員劉志偉,一直表現平靜,但他與謝霆鋒在整個聆訊期間並無任何眼神接觸或言語交談。謝霆鋒及劉志偉最後分別獲准以現金五萬及一萬元擔保候訊,不准與證人談論本案,押後至本月十七日再提訊。
主控林嘉欣在庭外被問及謝霆鋒助手周柱輝,及謝的緋聞女友張栢芝是否在證人之列時,林不肯正面回應,只稱控方傳召證人取決案情需要。
二十一歲的英皇娛樂藝人謝霆鋒,及二十八歲警員劉志偉(現已停職),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至四月十二日期間,與謝霆鋒的助手周柱輝,以及成國定,串謀容許成國定偽稱在警方所調查,三月二十三日在紅棉道發生的一宗交通意外中所涉及的司機是成本人,而非謝霆鋒駕駛;成早前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四個月。

30警拉人鏈護離庭
控罪書亦提到控方證人包括十四名市民、三名警員及九名廉署人員。證物包括一百頁文件、六盒共長九十七分鐘警誡會面錄影帶。
逾八十名記者及市民昨日佔滿庭內座位,有近十名支持霆鋒的歌迷到庭支持,部份女歌迷更激動爆粗指摘記者令偶像受傷,一度被庭警禁止談話。
謝於應訊後獲警方派出三十多名警員,拉起人鏈護送離開。
案件編號:WSCC926/02


更正:
律師陸永雄先生來電,指本報報道謝霆鋒被控案,在《案中人物》欄,稱他是庭上當值律師,並不恰當,因為他是案中次被告劉志偉私人聘請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