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長辦公室(AGC)發聲明指,「李顯揚在最後一份遺囑可分得較多遺產」,當局自去年10月起多次要求林學芬解釋在參與準備遺囑工作中的角色,但一直未有收到回覆,使其將案件轉交執業律師組織就紀律層面採取行動。
李瑋玲在fb回應指,AGC長達500頁的指控只是覆述是其大哥兼現任總理李顯龍的指控,形容檢察官「史無前例地將法律程序公器私用,做法令人不齒」。
李光耀於2015年去世,李家三兄妹的家族糾紛浮面。李瑋玲和李顯揚指李顯龍為累積個人政治資本,阻止拆卸父親故居。李顯龍否認指控,稱父親曾立七份遺囑,頭四份都有「拆屋條款」,第五和六份沒有,2013年底有林學芬參與的最後遺囑卻重新加入,質疑父親不知情和只知遺囑改回平分遺產,質疑林學芬有利益衝突。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