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騮指若醫生在本地干犯刑事罪行,法庭在定罪後會通報醫委會盡快審理;但若醫生在外地犯事後來港繼續執業而不申報,現階段醫委會無辦法得知,設立通報機制亦不可行,「成個世界幾百個國家,點通報得晒?」醫委會成員蔡堅亦指,其他地方未必要求當地醫生申報所有的海外牌照,故設立恆常通報機制作用亦不大,但他承認現行制度有灰色地帶。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則認為,雖然醫委會能做的不多,但可在收集資料上下工夫,如建議醫生在申請續牌時,一併申報持有的海外執照、執業地點等,並上載至醫生名冊,讓醫委會欲主動追查時,能夠掌握更多資料,市民亦可得知醫生履歷。但他認為若醫生虛報資料,醫委會亦難在短期內發現,始終要依靠醫生專業操守。
■記者于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