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女病人因發燒、咳嗽、喉嚨痛向西醫何志申求診,何志申被指未有在病假紙上簽名,及在無合理理由下處方胃藥。醫委會昨日召開第二次聆訊,投訴人指何志申在未做檢查的情況下,「目測」她有胃病,何志申否認指控。醫委會最終裁定他兩項專業失德,需停牌3個月,緩刑一年。
記者:麥卓溢
投訴人作供時指,事發2012年,何志申沒有在診症過程作任何檢查,包括檢查喉嚨及用聽筒聽呼吸,並以「目測」斷定她有胃病。當投訴人想表明自己的病徵時,何則表示「我係醫生,你唔係,我知你乜病」,並叫她「收聲」。投訴人指整個診症過程僅歷時半分鐘。
投訴人續指,她本身只獲處方三種腸胃藥及通便藥,及後才獲發傷風藥。她稱從來無大便問題,護士及何志申皆無問及便秘,故對獲處方通便藥感奇怪。
何志申昨在聆訊上否認無做檢查,但研訊小組主席、醫委會主席劉允怡質疑,何在上次聆訊稱不記得有否在診症時做檢查。何志申辯稱,從醫療紀錄確認自己有做檢查,劉反駁其紀錄「簡單到無得再簡單」,又質問紀錄中有沒有寫明病人有胃酸倒流,何就指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