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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息相關:超市試食攤位蟑螂出沒
食環署巡查無發現 敦促防治蟲鼠

蘋果日報 2008/07/19 00:00


讀者潘先生居於銅鑼灣,經常光顧住所附近24小時營業的惠康超市記利佐治街分店。上月7日晚上11時許,他如常到該店購物,途經出售急凍湯包雪櫃和於日間設有湯水試飲的專櫃時,竟發現很多小蟑螂走來走去,甚是嚇人。
「啲曱甴除咗喺嗰個有三層嘅櫃度周圍行,仲走到煮嘢啲器材同裝湯啲壺度,衞生比街邊啲大牌檔仲差,環境咁污糟,啲食物都唔知亁唔亁淨。超市咁樣係罔顧市民健康,到底政府有冇監管。」潘先生不滿地說。
本報將投訴轉介食物環境衞生署跟進,食環署回覆,該署人員曾到有關超市巡查,並未發現在湯水試飲的專櫃有蟑螂孳生迹象,但該署人員已提醒超市負責人,要保持店舖清潔及加強防治蟲鼠措施。
惠康發言人稱,食環署已派員到有關分店查核,並未發現衞生有問題。該公司會加強關注超市的食物及環境衞生。
檔案編號:0614012

醫生意見:試食留意衞生

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稱,蟑螂在街道、坑渠等地方出沒,四處爬行,身體沾有很多細菌,當牠們爬過器皿,會將細菌留下,例如大腸桿菌、痢疾及傷寒,人接觸了可能受感染,引致肚痛、肚瀉、發燒等,需立即接受治療。勞醫生提醒市民,於試食前應了解製作地點的衞生情況,以及食物的製作過程、烹調及擺放時間,如有疑慮最好不要進食,以免影響健康。
食環署發言人稱,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在處所經營涉及製造或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處所以外地方進食,必須向食環署申領食物製造廠牌照,而供人在處所內進食更要申領食肆牌。若任何處所(包括超市及商場)內的攤位烹調的食物用作售賣用途,有關攤位便須申領食物製造廠牌照。不過,食物只烹調作試食而毋須用錢購買,便不必申領食物製造廠牌。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李華明稱,食物無論是送是賣,都是供市民食用,不能因為屬贈送便忽略其衞生情況,他認為政府應加強監管,以保障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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