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場任職接待員的被告甘坤平(37歲)過往沒有案底,承認於去年9月17日在東涌逸東二邨縱火損壞布料及紙張。辯方呈上由被告上司及同事的求情信,指今次犯案全因其家庭問題,認為前夫忽略照顧兒子。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先為被告索精神及背景報告後判刑,其間被告還柙。
案情透露被告與前夫2014年離婚,兩人兒子由被告照顧,居於涉案屋邨。案發早上,被告情緒不穩,致電前夫要求對方幫忙照顧兒子,惟對方僅稱會考慮後便收線。晚上被告再致電前夫,但對方正在駕駛未有接聽。被告之後視像致電前夫,自拍在廚房縱火情景,前夫報警。警誡下被告稱感傷心,欲吸濃煙令自己窒息。
案件編號:DCCC986/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