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寬頻發言人稱,客戶如欲在半年優惠期後終止服務,需於30天前填妥表格,並以郵寄或傳真送交,該公司會在收到表格後翌月首天終止服務。
記者追問,假設有客戶於去年12月中登記,免費期至今年六月中,客戶即使依足指示於五月中申請終止服務,香港寬頻亦只會於7月1日才正式終止有關服務,哪客戶是否「焗住」要付六月中至月底的服務費?發言人承認會有此情況,並指合約內已向客戶解釋清楚通知期計算方法,但不會特別提醒客戶參加免費優惠計劃仍有可能需要付費。
發言人補充,以上述例子而言,假如客戶在六月中後已沒有使用上網服務,該公司會按個別情況豁免收取有關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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