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被指洗黑錢近70萬 涉及於專頁上眾籌
鍾翰林洗黑錢分裂國家學生動源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落案起訴分裂國家罪、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以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罪,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至明年1月7日再訊。據控方的案情指,鍾被控的兩項洗黑錢控罪,涉及他管理的專頁帖文附有由他開設的戶口連結,他從戶口先後接收多筆存款,款項由2元至3萬元不等,共涉近70萬,相信涉及眾籌,而資金流動與其學生背景完全不相符。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俗稱「洗黑錢」的處理可公訴罪行得益財產罪,必須證明有關財產是來自犯罪得益,即捐款來源「唔乾淨」。因此,鍾被指控洗黑錢的關鍵,不在於他有否觸犯《國安法》,而在於捐款人的金錢來源。他直言,眾籌行動容易誤墮法網,提醒市民不要貿然接受陌生人的捐獻,「如果啲錢光明磊落就冇事,有問題就難辭其咎」。
陸又指,現時坊間有不少眾籌活動,例如眾籌醫病、投資發明新產品等,但收款人未必能核實所有捐款人的金錢來源,當中或有「唔乾淨嘅錢」,令收款人觸犯洗黑錢罪。他提醒,眾籌發起人不應對捐款照單全收,有責任主動核查金錢來源,並拒絕接受可疑款項,否則或誤墮法網。
據了解,就分裂國家罪,被告鍾翰林 (19歲)曾於今年7月在學生動源美國分部發言,同月31日或以後鍾解除自己於學生動源的職務。事後他被警方調查時,否認曾發佈任何被指稱的言論,但承認自己是學生動源facebook專頁管理員,惟他答應協助警方,聯絡學生動源管理員及發佈者。其後警方透過電郵聯絡鍾,指鍾是fb管理員,翌日鍾即刪除其fb言論。
據悉控方案情指,鍾翰林在國安法實施之後,管理宣揚港獨的「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和「創制獨立黨」等facebook專頁。學生動源最初於2016年成立香港專頁,今年6月30日學生動源宣佈停止在本港運作,會成立海外分部。控方指鍾翰林於7月13日開設美國分部專頁,其後把「港獨自決」圖片換成專頁圖片。
此外,鍾把一名用戶加為專頁管理員,該用戶發佈多項資訊,表明美國分部會聯同「創制獨立黨」宣揚港獨,其後亦成為創制獨立黨專頁管理員,另外在學生動源原本的香港專頁發表抵抗中國、建立香港民族主義的文字。有關專頁的帖文有招募義工表格,義工須表明支持港獨,截至今年7月中有295人提交申請表。
今年7月29日鍾翰林被捕,他被指在警誡下確認自己是創制獨立黨、學生動源香港和美國分部專頁管理員,但否認發表煽惑性質內容。鍾獲警方批准保釋後,學生動源香港專頁和新的美國分部專頁再發表港獨內容,鍾身為香港專頁管理員,日前再被捕。
控方又指,專頁帖文附有Paypal戶口連結募捐,Paypal戶口由鍾開設,連結到鍾的滙豐戶口。案情指Paypal戶口自2018年1月至今年7月接收共13.3萬元,來自109筆存款,絕大部分會轉至滙豐戶口,而滙豐戶口自去年9月起共接收56.4萬元。控方指,鍾報稱是職訓局全日制學生,上述款項流動完全不符合其收入和學生背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