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通常是自己一個人在家溫書,很少和同學一齊溫習的。在美國就相反,考試時找同學組study group毫無困難,就算不太熟的同學都樂意在學業上互相幫助。」她說這種學習模式,讓她看到其他同學的長處,在學習方法和態度上,大家增益不少。
Michelle說雖然自己一直對法律抱有興趣,「但報大學的時候,其實仍未確定自己想不想四年都只是讀法律」,幸好美國的大學容許學生毋須在頭一、兩年便選定主修,她就按興趣選科,最後決定雙主修自己喜歡的歷史和比較文學。
「美國的大學鼓勵學生由個人興趣出發、而不是由畢業之後找工來決定讀甚麼書,這是真正的教育。」她在布朗大學畢業後,打算繼續深造,並分別獲耶魯大學和港大錄取,最後她決定回港,在港大讀Law,將來投身法律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