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另有兩顧客血液樣本受細菌污染

蘋果日報 2017/06/21 10:53

陳宛琳周向榮麥允齡陳冠忠DR誤殺案

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女西醫麥允齡及技術室化驗員陳冠忠各被控一項誤殺罪。主控今早繼續宣讀開案陳詞,指衛生署人員事發後即時前往配製事主血液樣本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調查(APSC),在抽取的環境樣本中證實將白血球分離的離心機及實驗室吸管器具受細菌污染。主控指衛生署人員化驗了盛載事主血液樣本的點滴袋,發現膿腫分枝桿菌,而首被告的姊姊周欣欣所注射的血液,以及實驗室內正進行培植的另外兩名顧客的血液樣本,均發現同一細菌,故肯定各人的血液樣本早於APSC培植其間受到污染。
主控指涉案三名事主的血液樣本,自成功培植至收集樣本、繼而運送至DR銅鑼灣中心進行注射,均沒任何記錄顯示樣本曾進行細菌污染測試,而實驗室內是有機器可藉量度二氧化碳的濃度去測試血液樣本有否受到細菌污染。
他透露首被告的姊姊周欣欣在2012年9月29日在DR旺角中心接受CIK療程,當時已出現不適,情況持續至衛生署職員從DR顧客名單上找到她,將她送院治療。主控指辯方或辯稱血液樣本在實驗室以外地方受到污染,但他強調周欣欣與3名事主在不同的DR中心接受CIK療程,而3名事主的樣本是經不同交通工具運送至DR銅鑼灣中心,若全部樣本均在運送或注射其間受到污染,可謂過於巧合,且衛生署人員從銅鑼灣中心檢取的鹽水樣本化驗,亦沒發現任何細菌污染。
主控指被告或會辯稱實驗室過往曾成功培植病人的血液樣本而未被污染,但主控表示過往沒被污染,不代表被告有為實驗室制訂一套確保血液樣本不受污染的程序或準則,強調被告所提供的療程與性命攸關,涉及人命安全等重要問題,被告的行為令病人的風險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