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息指,按照港府與港鐵的委託協議合約,港府會向港鐵支付45.9億元工程管理費。因應工程延長,港鐵申請額外工程管理費17.54億元,港鐵最終可在高鐵項目收63.44億元管理費。
運房局向立會提交文件指,隨高鐵施工期延長,需要增加項目管理費,相關費用包括港鐵公司項目專責團隊、總部專責團隊及為各專責團隊提供其他支援服務的薪酬成本等開支。
文件解釋,項目專責團隊負責項目規劃及管理以及監管工程;總部專責隊伍提供項目控制、規劃及組織、採購,以合約行政等支援,同時亦包括人力資源、法律服務、公關、財務及資訊科技等服務。
文件又顯示,港鐵最初要求的額外管理費高達19.4億元,但路政署和獨立顧問研究港鐵資料後,認為港鐵計算方法並非不合理。港府與港鐵公司商討後,最終同意減管理費1.86億元至現時水平。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