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波殺妻女案】辯方:許金山只需在道德上為妻女的死負責
許金山瑜伽波毒氣殺人中大副教授一氧代碳
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被控用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波毒殺妻女案,辯方向陪審團指出,許金山在道德上須要為妻女的死負責,若非他考慮極不周全下帶毒氣波回家,就不會出事,他餘生都會背負罪疚。然而他行徑愚蠢,不代表他故意殺害妻女,或想殺妻卻錯手連女兒也殺掉。控方的證據,已足夠推論許不是兇手。法官將於下周二引導陪審團。
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坦言,許金山用瑜伽波運載一氧化碳回家,正常人必定覺得瘋狂。可是那只是常人思維,有些非常聰明的人,英文稱為「Nerd」,思考時只聚焦或集中在單方面,思維僵化。
在許的科學頭腦內,當他想運送一氧化碳時,只想到堅韌、夠大的瑜伽波是合適容器,只要自己有探測器旁身就不怕危險。他欠缺考慮他人的同理心,近乎可以說是殘障,例如他處理子女學習困難時,只會不斷重複:「用功!用功!」令女兒困擾到想尋死。
●不知妻取消打球,不可能預計她下午才外出
案發的5月22日是星期五,許妻早上送小孩上學後,正常會跟朋友打羽毛球,下午才回家,但當日許妻取消了打球,惟許和妻子幾乎不交談,故辯方指許不可能預計到妻子當日直到下午才外出。
●漲滿的瑜伽波無法塞入車尾箱,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下放氣
假設許見妻子行程有變,臨時決定拿瑜伽波擺上mini cooper行兇,但車尾箱無法塞下整個漲滿的波,許沒理由早已事先計算好可行的體積。他需要光天化日之下,當場放走波內的一氧化碳,無論他怎做,都無法控制氣體不波及自己,而且有機會被家人、家傭和鄰居見到。
●會有風險連小孩也殺掉
許妻當日下午會接兩個小孩放學,如果是許放毒氣,他並無辦法控制毒氣累積的速度,意味他需要冒著連小孩也殺掉的風險。
●推論母女上車前不久才有人放波上車,但許早出門最少一小時
辯方強調,瑜伽波放上車的時機極為重要。許妻和次女約下午2時18分乘車出門,走了1.6公里路才停下,意味上車時毒氣濃度低,如果很高便會極速弊命,無法駕駛。
有證人指發現車輛時,車啟動了水撥,辯方指根據天文台記錄,涉事區域下午3時才下雨,意味母女應該是慢慢地被「沉默殺手」一氧化碳奪命,而一氧化碳正是世界第一位意外致命物。
辯方指車上濃度不高,唯一解釋母女上車前不久,才有人將瑜伽波放上車,她們上車時開關車門,進一步減低車上的濃度,因此沒有迅速死亡。擺放的人肯定不是許金山,因為他早於1時半已出席逾200名醫科生的大型評核。
根據證物照片,瑜伽波最後完全扁塌,辯方指一定有人用力擠壓過才會如此,只有完全不知道內藏危險毒氣的人才會這樣做。許妻死後驗出體內一氧化碳血紅素水平有50%,次女只有41%,合理解釋是許妻吸入較多一氧化碳,她正是無知地將瑜伽波塞進車尾箱的人。
辯方設想一個可能的情況:根據證供,次女極度懼怕蛇蟲鼠蟻,而現實中不時有小昆蟲鑽進許家車上,案發當日次女外出取車時,也許驚見車上有蟲,驚惶失措。
這時次女想起前一晚父親帶回了可殺滅蛇蟲鼠蟻的毒藥,於是拿出瑜伽波塞進前排座位殺蟲,然後等媽媽救援。當許妻來到時,便收拾瑜伽波,放氣塞進車尾箱,混然不覺下,意外地造出一輛毒氣車。
辯方指大可想像不同的案發情節,但一氧化碳是世界第一位意外致命物,難以用常識推測。辯方請陪審團判許無罪,「勇敢一點,按你們的良心和誓詞行事」 ,重點是許金山行兇是否肯定唯一合理推論,如果不是就不能入罪。「這是一宗非常奇怪的案件,一個非常奇怪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