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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不自殺契約書」有咩用?問問教育局

蘋果日報 2016/03/15 06:00

不自殺契約葉錦成

【新增影片】
對於教育局《學校處理學生自殺問題電子書:及早識別、介入及善後》當中一份「不自殺契約」遭外間抨擊,理大應用社會學系教授葉錦成認為,契約有輔助性質,臨床研究亦會應用,惟假如學生最後仍然輕生,有可能成為學校及社工的免責藉口,「不自殺契約」或因而遭濫用,建議學校小心處理,配合其他評估方法為上。

由一群臨床心理學家及教育心理學家組成的團體「良心理政」在facebook發帖澄清契約作用。文章指在輔導過程中,與被輔導者訂下某些「契約」(contract)屬常見並經驗證屬有效的一種手段,這絕非期望被輔導者在訂下契約後會因怕接受「違約」的懲罰而遵守規則,而是希望透過建立契約的過程,將契約涉及的內容突顯、具體化,期望該內容能進入並常駐在被輔導者最表層的認知記憶當中。

文章強調,契約能對一個思考情緒處於較混亂狀況的學生,讓他將焦點放在最簡單亦最易記憶的自救方法之上,如:協助者、求助電話、分散注意力方法,以增加他們在有自殺念頭時能回想緊急自救方法的機會,故「不自殺契約」的存在價值並非在於立即解決所有與學生自殺的背後原因,而是作為一個急救工具,以減少學生執行自殺行動的成功率,亦為輔導學生爭取時間,同時讓他與立契參與者如家長、老師等,建立一個較緊密的關係,為以後的輔導開路。

團體希望公眾停止針對此「不自殺契約」作負面討論,以避免學生對契約產生偏見,而令輔導人員失去一有用之工具,並指出教育局的相關電子書內容和編排實在艱深、難明、混亂,不能讓大部份非專業輔導背景的教師得益,冀當局能大力發放人手和資訊到學校,非單去為自殺事件救亡,還要令學生長遠精神健康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