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港人今上街!德駐港領事再出招 教德文講「集會」
德國駐港總領事館逃犯條例
歐盟及多個外國政府及機構早前先後發聲,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德國駐港總領事館繼上月在facebook貼出該國《基本法》第一條「人之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及保護此項尊嚴為所有國家機關之義務」,借德國《基本法》70周年之慶諷刺港府後,今日趁民陣發起大遊行上街反送中惡法之際,再次「出招」,在fb貼出德國基本法第八條「集會自由」,教大家德文「die Versammlung」代表集會,英文即是「Assembly」。德國駐港總領事館其後澄清,指此帖文並非為今日遊行作出呼籲。
今日德國駐港總領事館藉教網友德文的「每周一字」,強調集會自由的重要,指該國的基本法第八條規定,所有德國人均有和平及不攜帶武器集會之權利,毋須事前報告或許可;露天集會之權利得以立法或根據法律限制之。有關帖文附上連結教相關讀音,不足1小時已獲逾1,200個讚好。
德國駐港總領事館向來喜愛在facebook上借題發揮,諷刺香港的時弊。早前在黃台仰、李東昇獲難民資格事件曝光,就在facebook貼出德國《基本法》第一條的條文,似表達該國的人權立場。
日期:6月9日(日)
集合地點:維園草地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合、3時正起步
遊行路線:維園草地遊行至金鐘添美道立法會
(資料來源:民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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