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護老院廚房工人去年證實心臟出現問題,向護老院告假一周進行「通波仔」手術,豈料手術前接到噩耗,護老院通知他放假後毋須上班。工人指控護老院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法庭,要求護老院就歧視行為向他道歉,並賠償27,000元收入損失。
原告陳超,被告是位於九龍彌道儉德大廈四樓的康德(佐敦)護老院有限公司。原告在申索陳述書中指,他05年7月入職擔任廚工,被解僱前月薪7,300元,受僱期間表現勤力能幹。前年12月,他被初步診斷患心臟病;去年3月向護老院申請在4月27日至5月3日放假,獲主管李蓓蓓批准。原告其後覆診,醫生建議他5月3日入院接受「通波仔」手術,原告請示李後,李批准其病假,並指原告可待康復後上班。